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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生态环境法治支撑保障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分类:行业热点 > 产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4-04-30 15:23:11    作者: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28日(星期日)下午16:00,“广西生态环境法治支撑保障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在自治区生态环境新闻发布厅召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兴赢介绍广西生态环境法治支撑保障工作情况,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李维龙、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黄云甫回答记者提问。

“广西生态环境法治支撑保障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时 间:2024年4月28日 下午16:00
地 点:自治区生态环境新闻发布厅
出席人员:
张兴赢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李维龙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黄云甫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
主持人:
梁雅丽 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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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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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广西生态环境法治支撑保障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按照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保持全国前列。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兴赢先生,请他为大家介绍广西生态环境法治支撑保障工作情况,邀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李维龙先生,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黄云甫女士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张兴赢先生作介绍。

张兴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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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和大家见面。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涉及多维度、多层次、多领域的系统工程,要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借此机会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广西生态环境法治支撑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2023年广西生态环境法治支撑保障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按照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不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学习宣传,以法治力量保障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建设,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位居全国前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申报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立项项目22项,通过立项12项,推动出台地方生态环境标准8项。截至目前,推动出台的现行有效地方生态环境标准31项。学法用法学习考试1053人参考,合格率为100%;18人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通过率为100%。2023年对本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343份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对有关单位发来的16件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焦延雄同志获评全国“2023年度法治人物”(全国共10人),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唯一人选。

二、有力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2018年1月1日起,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22年4月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为了构建责任明确、途径通畅、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通过推动立法、建立制度、定期开展案件线索筛查及研判、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组织现场调研指导、总结推广优秀案件办理经验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提高各设区市和区直有关部门尤其是办理案件部门的思想认识,督促其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纳入本部门日常工作中,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积极主动作为。2023年全区共筛查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线索272条,其中符合案件办理情形的污染环境类案件线索58条,生态破坏类案件线索13条,均转给有关部门办理;年度共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63件,其中磋商完成37件,赔偿量化金额约149.6万元,正在进行调查和损害评估26件。在2023年4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上,生态环境部对广西开展小型案件办理的探索实践作出肯定。

三、不断推进生态环境知识产权工作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全年共审查合同239份。邀请有关专家向生态环境领域企业解读知识产权有关政策,组织开展4场生态环境领域研发成果技术评价,帮扶企业筛选先进适用成果、制定转化策略。截至2023年底,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及科研单位获得授权专利253件(其中36件已经实际应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项目),有关成果在2023年泛珠三角区域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大会上向区内外企业宣传,推进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转化运用。利用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向东盟成员国宣传推广我区相关专利技术69件,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创新成果的国际交流。制作普法微动漫,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推动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稳步推进其他相关的保障支撑工作

按时按质完成自治区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对政府工作意见建议落实反馈及“回头看”工作。圆满完成5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42件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人获评2022年度全区人大代表工作先进个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获2023年度全区人大代表工作先进集体公示。积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承办的13项改革任务及推出的6项攻坚提升事项均按要求完成。“广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先行先试’示范带动助乡村振兴”和“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 助推绿水青山更好转化金山银山”分别获评2022年度、2023年度全区改革攻坚优秀成果。稳步提升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组建技术团队到24个点位开展监测工作,2023年全区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为24.22%,较2022年提高1.76个百分点,总体实现稳步提升,率先完成《“十四五”环境健康工作规划》中提出的“到2025年达到20%及以上”的目标任务。今年的5月22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的广西主场宣传活动期间,我们还将召开首届生态环境与大健康国际研讨会,届时也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关注。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深化多方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综合运用法治、科技、宣传等多种手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同守护好广西的山山水水。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梁雅丽:

感谢张兴赢先生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有问题的请举手。

南宁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是如何统筹推进全区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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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云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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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2023年,我区继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数量合理增长,严格督促赔偿义务人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持续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一、从思想上破题。一是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23年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情况、案件启动率、案件结案率列入各设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指标以及广西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措施评价指标。二是开展广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评选活动,进一步总结提炼行之有效、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示范引导各地强化实战练兵、加强实践探路、促进实绩提升。

二、从机制上解题。一是建立案件线索筛查机制,每月或每季度组织并督促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和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从10个渠道找线索、找案件,并对案件线索进行研究,对符合启动赔偿情形的案件按照程序启动索赔,切实做到“应赔尽赔”。二是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对筛查的案件线索中符合启动情形的,向案件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发督办函,建议其按照程序启动赔偿,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三是建立案件调查与赔偿联动机制,污染环境类违法案件,执法部门在调查违法事实时,实施“一案双查”机制,搜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所需的关键数据和信息,为后续鉴定评估工作奠定扎实的数据基础,节约行政成本。四是建立行政机关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与检察机关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衔接机制,提高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三、从“案件”上答题。一是积极实践,深入开展污染环境类小型案件办理。针对我区污染环境类小型案件数量多的特点,以办理小型案件为抓手,大力开展案例实践,2023年已磋商结案的37件赔偿案件均是小型案件。二是加强督导,生态破坏类案件办理取得突破。2018年以来全区共启动办理23件生态破坏类案件,2023年积极督促并指导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办理生态破坏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年度启动办理19件生态破坏类案件,占比达年度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30%,主要涉及非法破坏林地、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生动物、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等。

广西广播电视台新闻910记者:今年1月26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请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怎样落实该条例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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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云甫: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是我区生态文明领域出台的首部综合性、统领性、系统性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在全面总结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聚焦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内容,强化法律责任,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锚定到2035年美丽广西全面建成的目标,着力抓好“116620”工程、“1+1+1+13”方面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

一、高度重视,充分领悟颁布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结合,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扎实做好学习、遵守、维护条例的表率,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各项制度、措施和要求,在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政策时,与条例明确的重要制度相统一,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贯彻落实。

二、依法履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融入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研究打造美丽广西建设示范典型。扎实开展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做好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村评选。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巩固提升“大环保”工作格局。

三、广泛宣传,激发全社会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内生动力。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互动和优势互补作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生态文明行为,推动全社会全面了解、掌握、遵守、运用条例,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共同促进八桂大地蓝天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广西日报记者:请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如何通过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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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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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必然要求。2023年7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3版)》(以下简称《裁量规则(2023版)》),通过科学设定裁量因子,合理限制裁量幅度,严格选择裁量因子,进一步限缩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空间,防止和减少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为,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执法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处罚事项全覆盖,行政裁量有规矩。《裁量规则(2023版)》对生态环境领域现行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梳理和归纳,包括21大类、370种环境违法行为。针对每一种环境违法行为,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和特征,区分具体违法情节,设定与其相适应且特定的裁量因素、裁量因子、裁量等级,具有较强的指导性与操作性。特别是对于刚刚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来说,这也是全方位学习和掌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一部“指南”。

二是调整裁量因素,实现过罚相当。与此前相比,《裁量规则(2023版)》对裁量系数、裁量因子、裁量比例进行了调整,更加切合当前经济发展实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避免失衡。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区分情况、分类处理,确保有效遏制违法、激励守法。力争最大限度实现过罚相当、法理相融,坚决杜绝处罚“一刀切”。

三是承诺守法从轻罚,柔性执法显温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裁量规则(2023版)》结合广西实际,对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进行再细化,明确了13种不予行政处罚、24种首次违法可以不予处罚的情形,积极探索包容审慎和柔性执法方式,推动打造开放包容、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有效保护和激发市场活力。

通过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广西生态环境部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努力让企业和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广西新闻网记者:请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方面有何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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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龙: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2021年11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指引(试行)》,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通过强化视频监控、用电监控、振动监控等定性监控手段应用,规范以自动监控为主要手段的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程序,有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质效。

一是统筹推进自动监控安装联网建设。截至目前,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共对全区2485家企业、4125多个监控点位实施24小时全天候联网监控,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94%以上。依托自动监控平台,及时掌握异常数据监测点位,实现自动监控“全面设点、全区联网、启动预警、依法追责”的环境执法监管预警作用。

二是建立健全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结合广西自身实际,构建以自动监控为主,视频监控、用电监控、振动监控为辅的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广西执法视频监控平台共对全区55家涉重金属冶炼企业、17家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企业实施视频监控,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出入库和运输车辆管理。柳州市率先在全区建成智能电量管控系统,对全市胶合板及纤维板制造、黏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等小微企业实施用电监控。南宁、梧州、防城港、百色、贺州、河池、来宾等市对黏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林产化工和工业涂装等工业企业共计1576个点位实施智能振动监控。借助移动执法终端随时查阅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对违法行为“利剑高悬”,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推动“人防”向“技防”转变。

三是打造广西生态环境精准智能监管应用。建设广西“生态云”平台环境数智预警管理平台,设定水环境、大气环境、自动监控、执法规范等11大类130条预警规则,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数据归集、数据分析和风险智能研判,强化预警数据应用,及时发现环境违法线索,做到生态环境隐患早发现、险情早排除、漏洞早堵塞。

广西生态环境部门通过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充分依托现代化监管载体,向科技借力转变执法方式,降低现场检查频次,推进精准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新社广西分社记者:请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近年来对提升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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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云甫: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提出由生态环境部牵头负责开展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和科普宣传工作,生态环境部印发《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行动》等有关文件对工作进行了系列部署。近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推进健康广西行动为契机,针对民族地区,大力开展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工作。2020—2023年我区居民素养水平分别为14.61%、18.39%、22.46%、24.22%,提前完成《“十四五”环境健康工作规划》中提出的“到2025年达到20%及以上”的目标任务。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全面普及知识内容。2020—2023年,连续4年组织大学生组成环保青年志愿服务队,前往43个社区和43个行政村宣传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民族团结进步相关知识,累计开展现场科普宣传活动86场次,直接惠及居民近万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助力乡村振兴”等实践活动,组织有关人员赴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六段村等少数民族农村地区,开展科普宣传活动20场次。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制作、转载宣传视频32个,分别在《中国环境报》《广西日报》《南宁日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表宣传报道信息40余篇。

二、深入民族地区开展调查研究,促进提升素养水平。组织技术团队按照《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测评技术指南(试行)》要求,选取相关社区和行政村作为监测点位,共随机抽取8800余名居民开展居民素养水平监测工作。监测员采用生态环境部统一编制的《全国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调查问卷》,入户开展“一对一”现场调查,进一步掌握广西居民素养水平现状、存在问题以及主要影响因素,为全面提升广西居民素养水平提供科学支撑。

三、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守护漓江生态底色。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桂林漓江考察时作出“这是大自然赐予中华民族的一块宝地,一定要保护好,这是第一位的”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保护好漓江的重大意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牢记领袖嘱托,连续3年组织环保青年志愿者赴桂林市开展“保护漓江 提升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专项行动。通过现场举办有奖问答、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吸引漓江周边居民580余人参与,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同时,组织环保青年志愿者在漓江边开展垃圾清理行动,以实际行动示范引导社会公众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保护漓江生态环境实践当中。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和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我区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推动共建健康中国、健康广西。

梁雅丽:

感谢3位发布人,答记者问到此结束。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相关单位沟通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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