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行业热点 > 产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4-04-02 10:27:34 作者: 文章来源:学习时报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 孙金龙 部长 黄润秋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发布,对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作出系统部署,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了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任务举措,要坚决抓好《意见》贯彻落实,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充分认识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重大意义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底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进一步强调要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同年11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明确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推动实现生态环境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面向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对照党中央关于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仍然任重道远。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通过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工作手段,实现生态环境从局部微观“一事一议”被动应对管理到全域覆盖的主动管控转变,有利于支撑实施更科学、更系统、更精细的分区分类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提升新时期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准确把握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总体要求
《意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明确了我国中长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总体要求。
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区域差异,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在主要目标上,围绕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体系、应用体系、监管体系、责任体系、法规体系、保障体系建设等系统部署,《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到2035年,全面建立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扎实推进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任务举措
针对近年实践探索中存在的制度认识不到位、体系不健全、应用广度深度不足、责任分工不明确等问题,《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建设的工作任务,厘清了分区管控制度的基本定位和政策内涵,强化了制度的实践应用创新和配套政策机制完善。
落实工作部署,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落实三条红线硬约束,在生态环境要素管理分区基础上,完善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手段,以信息平台为支撑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持续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系统与其他业务系统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提升环保智慧决策能力。统筹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年度动态更新和五年一次的定期调整,确保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加强监督考核,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有效实施。强化监督管理,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优先保护单元的生态功能演变、重点管控单元的环境质量变化作为监管执法的重点内容,依托各类监管平台和大数据技术手段开展动态监控,支撑执法监管快速锁定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对象。完善考核评价,建立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考核机制,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将评估结果应用于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两山”创建等工作中。
全面推进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落实机制
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抓好《意见》的落实,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力量。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系统谋划部署,统筹协调处理重大事项,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