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行业热点 > 产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4-08-27 17:17:07 作者:黄建华 孔乐 尚立峰 文章来源:环境经济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宁波市5个项目共获补助10487万元,其中镇海炼化的炼油装置及罐区环保提升项目、化工装置及罐区环保完善项目分获5655万元、2829万元,共计8484万元,占全市总额81%。这是迄今为止镇海区项目获得的最高额度环保类补助资金,其中前一项目也是今年宁波市获补最高的单项。
镇海炼化炼油装置及罐区环保提升项目包含26台储罐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化工装置及罐区环保完善项目包含对储罐进行VOCs深度治理,提高储罐密封效果及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效果,减少储罐VOCs无组织排放量。两项目总投资16968万元,于2023年2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12月完工,建成投用后预计可减少VOCs排放165吨。
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是指通过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门用于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和协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资金。具体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企业、事业、机关等法人单位,均可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接下来,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资金和项目管理相关要求,加快预算执行,强化绩效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编辑:陈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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